《平苗纪略》哈元生在“改土归流”中(2009.02.27) 《平苗纪略》 一卷【清·方显】清刻本 早稻田大学藏本 方显的《平苗纪略》,记载了雍正五年(1727)至十一年(1733)苗疆“改土归流”的具体谋议、经过及开辟情形。 提供了极为难得的国家权力理性与地方族群势力交错互动的个案细节和历史场景。 有利于治史者,综合《清世宗实录》、《雍正朱批谕旨》及其他方志笔记之书,比勘互覈,折衷考订,还原当时牵动朝野人心及士大夫议论的历史性真实战事的全貌。 《平苗纪略》记载了回族将领哈元生,在“改土归流”中的历史资料,同时也记录了众多武官的姓名和史实。例如: 第09页记述:雍正五年(1727),最后莲花坉一战,气吞有苗,风雷变色,哈提督率子弟先登。 第42页记述:雍正十一年(1733)二月,提督哈元生遣兵剿高坡,苗穷促乞命许之。 三月二十五日,提督哈元生进番招。 二十八日,亲督攻坉苗,不能支,滚岩四遁,被杀及自死者无算。 第43页记述:就九股苗而论,非哈提督纵横扫荡,则九股之丑类不平。 不特不能待哈提督之扫荡。 民国《贵州通志·宦绩志·本传》引谌瑶《述闻》中,评价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写道: “值郡饥,捐俸煮糜,活民数万,民立碑颂德,弗许”。 《平苗纪略》记载了清雍正年间,倡导和实施“改土归流”的文臣武将和具体政策等史实。 清雍正年间,适逢云南东川、乌蒙、镇雄等土司均已内附,开辟黔地苗疆之议论甚为炽烈。 总督鄂尔泰奇其才,遂檄其前往云南问策,乃上《平苗事宜十六则》,力主以威德招抚的办法解决问题。 “十六则”,可视为开辟苗疆的国家意志力量的具体化与条理化,方显逐条陈说,均极明备务实。 “十六则”的具体内容:别良顽、审先后、禁骚扰、耐烦难、防邀截、戒姑息、宥胁从、除汉奸、缴军器、编户口、完钱粮、简条约、设重兵、建城垣、分塘汛、疏河道等一系列重大战略谋划措施。 鄂尔泰深以其言为然,乃授以贵东道重任,专门负责处理苗务,而开辟苗疆的整体战略部署,便是在国家意志力量的驱动下,获得了最终的行动化执行决定。 具体分工为按察使张广泗督兵进攻丹江苗寨,方显则招抚清水江、九股苗寨。 哈元生云南平定乌蒙、镇雄等土司的叛乱后,官至云贵提督,剿抚黔东南地区苗寨土司叛乱。 一场在雍正年间大规模的苗疆改土归流活动中, 便历史性地拉开了它的正式序幕。 《平苗纪略》作者:方显(1687-1741),湖南巴陵(今岳阳)人。 康熙十六年(1717),由岁贡生选湘乡教谕。 雍正二年(1724),升广西恭城县。 雍正四年(1726),擢贵州镇远府知府。 我的信箱:hbcdata@xinhuanet.com 请反馈意见! 回信时,为避免病计算机毒侵入,请用中文在主题栏中写明内容,否则将删除。 哈氏后人 皓月 2009年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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